给我一个理由为何我应该在2011年7月9日游行
现在你能告诉我,在看了上面的图表后,有什么发现吗?是的,对极了,大马的选举都是靠不公平地划分选区而胜出的。
好吧,假如你还不太知道你应该看什么地方,就去看看“政府”那行,然后比较有关席位率与得票率的数据。
你是否看到,联盟在1959年,1964年与1969年,以及国阵自1974年以来到2008年,他们的得票率都不怎么好,是吗?最好的表现还是阿都拉在 2004年当相的时候。那时,国阵的得票率是63.9% ,而在1995年的65.2%则是1997年的金融风暴之前,而接下来的1998年的则是政治风暴。
尽管如此,他们也没有三分二的得票率 (66.67%)。
其他的时候,国阵 (或联盟)只有50% 到60%的得票率(除了在1969年他们的得票率少过50%)。
无论如何,你所能看到的,就是席位数而不是选票数让他们当了一次又一次的政府。这就是我所说的不公平选区划分。
国会议席的选民数从5千到10万都有。而那些小民席位的都是国阵席位,特别是巫统的。而那些大民席位的,都是国阵无望染指的,都给了反对党。
好,为了让你更了解这课题,我再解释一下。反对党可以赢十万张选票,但只有一个席位。而国阵若赢得十万张选票的话,却有两个到三个席位。
所以,这是为何反对党赢得半数的选票但席位只有四成,而国阵的半数选票却能为他们带来六成的席位。
简单来说,亲爱的读者们,这就是说,根据现有的制度,反对党是永远都不能执政的。因为他们永远都不能拿下国会的半数席位,除非他们能得票六成以上,不过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有太多的幽灵选民和邮寄选票了。
这也表示说我们需要改革投选制度。我们需要通过一项法案,说明国会的议席的选民人数差距不能超过20%。这表示说,若国会议席的标准选民人数是5万人的话,那么每个议席的选民人数就是大约在四万到六万之间,而不是像现在的五千到十二万之间。
唯有如此,反对党才有一个公平的机会去成立下届中央政府。不然的话,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反对党的得票率是六成以上。
在有些国家,这已经成了法律。有些国家还立法说,议席的选民差距数必须保持在15%左右。有的则是20%左右。实际上,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说其中不少于三成的选民必须是女性。只有在大马,才有95%的差距数(实在是疯很大)。
所以现在你知道为何我们需要投选制度改革了吗?还有为何我们需要在2011年7月9日游行了吗?这不是为了反对党。这也不是为了安华。这是为了一人一票的人权。
若大马有美国那样的直选制度来投选我们首相的话,那么纳吉是永不可能成为大马首相的。然后就像在美国那样,非白人(在大马就是非马来人)能够成为首相。
但是,在大马,我们的制度却是一个确保巫统能够成为首相,然后巫统领头的结盟能够成立政府。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那还投票来干嘛?
问得好。我会呼吁你投票,这样我们就能看到强大的反对党在国会中出现,还有两线制能在大马出现。但是这样就是投票的最好理由了。无论如何,若我们能看到投选改革,那却是另一回事了。那么我们就能通过选票改换中央政府。
那就是为何我们需要净选盟,还有需要支持拿督安美嘉。人民不行动的话,投选改革是不会从天而降的。
而所谓的“人民”就是我和你。我们不能只靠政治人物。
别忘了,在某些时刻,很多在反对阵线的人曾经在政府里面呆过,很多在政府的也曾经是反对阵线人物。当他们在朝的时候,他们可有推动投选改革呢?又还是他们都倚仗这不公的制度来保住政权,而如今在野了,才来嚷嚷投选改革?
信我吧。若反对党执政了,他们也不会要改变制度的。他们会保留现有制度,以确保他们继续掌权。为何要一个轻易地就能改朝换代的制度呢?那些许多曾经在朝的反对党人物都不曾抗议一声,直到他们成了在野党。
他们才来不停地呱呱大叫。
出处∶Malaysia Today
原题∶No Hold Barred∶Give me one reason why I should march on 9th July 2011
作者∶拉惹柏特拉
日期∶20-6-2011
翻译∶ECS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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