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2 May 2011

小弟要去旅行社上班了!

揭"男女同房"已是旅行社行规
女导游协会指旅游部不曾取缔


女导游受性侵犯的课题继续延烧,马来西亚女导游协会表示,虽然旅游部已下令禁止旅行社逼女导游与男同事共房,但却不曾听闻旅游部曾经采取执法与取缔行动,也不曾听闻有旅行社因此被吊销准证。

不但如此,该协会也揭露,"男女同房"是许多旅行社的"行规",已是行内众所周知的事实,而之前也已有女导游因此被逼转行的事件发生。

马来西亚女导游协会主席吕秀敏今日发表文告,回应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王赛芝的声明,并衷心感谢王赛芝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及热衷协助的意愿。

督促执法单位有效执行任务


然而,吕秀敏指出,为女性提供友善与安全的工作环境是政府,更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所应负起的责任,但真正能够立即而且有效为女导游提供友善与安全工作环境的部门是旅游部。

"因此我们希望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能在这方面与旅游部紧密的合作,协助并督促执法单位有效地执行任务。"

她指出,虽然黄燕燕在2009年刚接任旅游部长职位不久之后就接见女导游协会,并已明确发出指令,从2009年6月1日起,禁止旅行社逼女导游与男同事共房,若发现并证实违反相关指令者,其执照将会被吊销,而不是王赛芝声明中所说:"可能被吊销"。

不曾听闻旅行社被吊销准证


再者,她也不同意声明中"有关指令得到贯彻"的说法,因为指令是发了,但不曾听闻旅游部曾经采取执法与取缔行动,也不曾听闻有旅行社因此被吊销准证。

她强调,女导游协会当初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要解决女导游被逼与男同事同房的问题,因此多年来从不曾推卸责任,也从不间断的扮演教育女导游捍卫个人权益,以及在面对被逼同房事件时作出投报的教育角色。

可惜的是,吕秀敏继称,旅游业是一个很小的圈子,只要一作出投报而下榻酒店被取缔,投报者的身份必然揭露,什么"吹哨者法令"在这里都效果有限,身份一旦揭露,有关导游就会因此而失去带团的机会。

她说,"男女同房"是许多旅行社的"行规",已是行内众所周知的事实,而之前也已有女导游因此被逼转行的事件发生。

质疑只是官僚推搪责任借口


她对王赛芝声明中有关"在没有接获投报的情况下,部门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国内共有超过2千家旅游业者,我们无法跟踪每一家"的说法感到遗憾。

她表示,在明知女导游的困境和明知只要突击检查常接待旅行团的特定酒店就会有所"收获"的情形下,仍旧以此作为不取缔,不执法的理由,这不但和政府为女性提供友善的工作环境,保障人民安全的宗旨背道而驰,也让人质疑这是否为官僚推搪责任的借口。

"请问副部长,我国宪法内有哪一条法律说明一定要有投报才能执法?"

她表示,大马女导游为恳求旅游部和政府提供协助,不下一次求见部长、向部门提呈备忘录与建议,并愿意配合政府部门,给予合作和协助。

"友好国家"对女导游没意义

她 说,我国在HSBC于今年4月19日的调查中,被列为世界十大友好国家之一,是件可喜可贺的事。但可惜的是,当周边国家如越南、柬埔寨、中国、泰国、印尼 等都没有男女同房问题的时候,我国仍然容许这样不合理的情况在我国旅游界发生,名列十大"友好国家"对女导游或我国女性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

"感谢副部长呼吁女导游勇敢投报,本协会也会继续努力,并非常希望能如副部长所期望般扮演有效捍卫女导游的角色。但我们更需要贵部门,尤其是旅游部有效地执法,取缔和采取一劳永逸的措施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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